井田制(井田制什么时候瓦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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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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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田制,井田制什么时候瓦解的?
井田制瓦解时间为春秋时代的中后期,随着牛耕的普及和铁制农具的应用,经济有了迅速发展,出现了私田的开发和井田制的瓦解。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推动社会转型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商周时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则归国王所有。由于阶级社会本身便是私有制,因此井田制的实质是土地私有制,许多教科书为了将其同封建时代的土地政策相区别,误认为井田制是土地国有,这是不可取的,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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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井田制的本质什么?
井田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3. 井田制和西欧封建庄园制有何异同?
中国古代井田制与西方庄园制的不同 井田制是否存在,史学家一直存在争论。按照《春秋公羊传》所说,所谓“井田”,井是灌溉单位,八家公用一井。一口井之水量可用来灌溉一井的田地所需。一井的土地,即中间一格100亩属“公田”外,其他每家100亩,共九格。
中国的西周时期,可以大致理解为目前学术界在划分欧洲历史时的阶段术语:封建社会。《左传·宣公十五年》云:“初税亩。”此条说明首次向农民收取农田税,却也说明了不征收田税时的贵族必有别的生活来源,此实乃井田制度。初税亩以前的井田制度,即私田由封建主借给佃农,但佃农得替封建主种“公田”,平心而论,这种制度,比罗马的奴隶制度平等多了。
在井田制度时代,由贵族,即当时之封建地主派农业指导员负责协助扶植农民,在管教上之态度不能称为主人与奴隶间之从属关系,故有说私田收成坏责备官吏,公田收成坏则责备农民。当时之井田制,“私田”由每家佃农各自耕作,“公田”则由八家合耕之。
总而言之,土地所有权观念之改变,乃由赋税制度之改变而来。孟子有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十一也。”这里所提到的贡、助和彻是古代三种征税方法。贡法是取数年来收成平均数照收十分之一。由于收成之好坏每年不同,收成好时有盈余,但荒年连肥料费都不足,故“贡”法不好。助法是随年岁好坏而收税,对农民有利。彻法是永远固定收取十分之一,不过每年调查田亩。后来贡彻二法并用。 后来商鞅在秦孝公时废井田制。
《史记》载曰:“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此项记载,至南宋朱子作《开阡陌辨》从此800年遂成定论。按照朱子的解释,有阡陌时即是当时有井田制度。农民所耕种之田地仍得归还封建主。但废除阡陌后,农民不论种多少田地,只缴纳赋税,土地已经变成私有,民生便安定了。由此可证明井田制度是有的,历来以朱子的解释最为适当。这都说明古代井田制度确实存在。
但商鞅废掉井田制度的原因却有很多。 表面原因有几种。首先是当时的农民多耕少报,挖少田岸。当时封建制度已经改变为郡县制,自然可以把阡陌破坏,化成大块农田。其次,有些地区土地狭小而人口密集,比如郑国。所以子产将井田格子线予以打破。 除了表面原因外,还有技术原因。当时铁器已经可以耕田。《孟子》记载了“许子以铁耕”之事实。因有铁器耕田,农民便有能力和可能耕种大面积的土地。
又如春秋晚期已经有牛耕,《国策》记载“秦以牛田,水通粮”,孔子弟子中有名司马耕字牛者,亦为一旁证。进入战国时期,牛耕更盛。另外,战国时期水利专家人才辈出。如魏文侯有西门豹,魏惠王有白圭,秦孝文王有李冰,秦始皇有郑国。都江堰使用了几千年仍在延续。灌溉工程的兴建完毕,灌溉比以前更加方便,因而得以耕种更广阔的耕地。 除了表面原因和技术原因外,还有更深远的制度原因。即财税制度的改变使得井田制不得持续。
井田制是一种公田制度。一块大约一方里的土地,划成井字形般900亩田,中间的100亩为“公田”,由八家共耕;其余800亩“私田”配给八户人耕种,公田的收成归封建主,私田则归农户自享。直到“履亩而税”开始,税收改为视田亩之实际收成所得而抽取固定之比率。
此即《孟子》书中所说之彻法。井田制度完全被破坏。春秋末年,固定比率的税收制度的出现,使得井田制存在的土壤逐步消失。 在这个意义上讲,井田制度是伴随封建制度整个政治制度中的一环,同时也与伴随的财税制度“助”法一致。当“助”法向“彻”法转变时,相应的土地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西方的庄园不同,伴随着相应的政治制度不同。西方的庄园制度,大块的耕地由农民合作公耕,农民附属于土地,所以是农奴,也就是奴隶制。土地拥有者即是贵族。中国的井田制是把土地划分为井字形,农民并不附属于土地;土地所有权虽是贵族的,但农民并非农奴,所以中国和西方的政治制度自然也不同。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奴隶社会,也没有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而是拥有短暂的封建社会。从商鞅废除井田制度之后,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郡县制基础上的中央集权制。
4. 井田制和畦田制的区别?
11、畦田制主要是和兵制结合,给农民种田,但是要服兵役,所以在战国时,全民皆兵;
22、井田将土地以井字分割,中间为国有,外围八块分为私人所有。
3畦田是为了结合兵役,所以“国以内行畦田之制”。而井田是为了推广土地公有化,故“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然而井田制导致农民专制私有土而废共有,导致后来井田制瓦解。
4吕思勉著的《中国通史》上古史第十四章节说到:古代的田制,是国以内行畦田之制,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的。
5. 为什么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总结一句话?
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解决诸侯的财政困难,让他在自己管辖的土地内能有效率的聚集更多金钱。
因为井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劳役地租制,农奴们以在公田劳动的形式向诸侯交纳赋税,而在自己的份地内的劳动果实是不上交的。所以,在公田劳动时一定会偷工减料。为了更有效的收取赋税,承认土地私有制就有了其合理性。
6. 井田和阡陌区别?
区别一、基本释义不同
井田:1.相传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2.泛指田地。
阡陌:田间纵横交错的小路。
区别二、引证出处不同
井田:《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阡陌:《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之陶徵君》中“苗生满阡陌”。
7. 西周实行的制度井田制分封制的实质?
井田制和分封制都是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制统治而实行的,经济上实行井田制,政治上实行分封制.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井田制的实质是:周王土地私有制 分封制的实质是:巩固统治,扩大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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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田制,井田制什么时候瓦解的?
井田制瓦解时间为春秋时代的中后期,随着牛耕的普及和铁制农具的应用,经济有了迅速发展,出现了私田的开发和井田制的瓦解。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推动社会转型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商周时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则归国王所有。由于阶级社会本身便是私有制,因此井田制的实质是土地私有制,许多教科书为了将其同封建时代的土地政策相区别,误认为井田制是土地国有,这是不可取的,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
2. 井田制的本质什么?
井田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3. 井田制和西欧封建庄园制有何异同?
中国古代井田制与西方庄园制的不同 井田制是否存在,史学家一直存在争论。按照《春秋公羊传》所说,所谓“井田”,井是灌溉单位,八家公用一井。一口井之水量可用来灌溉一井的田地所需。一井的土地,即中间一格100亩属“公田”外,其他每家100亩,共九格。
中国的西周时期,可以大致理解为目前学术界在划分欧洲历史时的阶段术语:封建社会。《左传·宣公十五年》云:“初税亩。”此条说明首次向农民收取农田税,却也说明了不征收田税时的贵族必有别的生活来源,此实乃井田制度。初税亩以前的井田制度,即私田由封建主借给佃农,但佃农得替封建主种“公田”,平心而论,这种制度,比罗马的奴隶制度平等多了。
在井田制度时代,由贵族,即当时之封建地主派农业指导员负责协助扶植农民,在管教上之态度不能称为主人与奴隶间之从属关系,故有说私田收成坏责备官吏,公田收成坏则责备农民。当时之井田制,“私田”由每家佃农各自耕作,“公田”则由八家合耕之。
总而言之,土地所有权观念之改变,乃由赋税制度之改变而来。孟子有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十一也。”这里所提到的贡、助和彻是古代三种征税方法。贡法是取数年来收成平均数照收十分之一。由于收成之好坏每年不同,收成好时有盈余,但荒年连肥料费都不足,故“贡”法不好。助法是随年岁好坏而收税,对农民有利。彻法是永远固定收取十分之一,不过每年调查田亩。后来贡彻二法并用。 后来商鞅在秦孝公时废井田制。
《史记》载曰:“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此项记载,至南宋朱子作《开阡陌辨》从此800年遂成定论。按照朱子的解释,有阡陌时即是当时有井田制度。农民所耕种之田地仍得归还封建主。但废除阡陌后,农民不论种多少田地,只缴纳赋税,土地已经变成私有,民生便安定了。由此可证明井田制度是有的,历来以朱子的解释最为适当。这都说明古代井田制度确实存在。
但商鞅废掉井田制度的原因却有很多。 表面原因有几种。首先是当时的农民多耕少报,挖少田岸。当时封建制度已经改变为郡县制,自然可以把阡陌破坏,化成大块农田。其次,有些地区土地狭小而人口密集,比如郑国。所以子产将井田格子线予以打破。 除了表面原因外,还有技术原因。当时铁器已经可以耕田。《孟子》记载了“许子以铁耕”之事实。因有铁器耕田,农民便有能力和可能耕种大面积的土地。
又如春秋晚期已经有牛耕,《国策》记载“秦以牛田,水通粮”,孔子弟子中有名司马耕字牛者,亦为一旁证。进入战国时期,牛耕更盛。另外,战国时期水利专家人才辈出。如魏文侯有西门豹,魏惠王有白圭,秦孝文王有李冰,秦始皇有郑国。都江堰使用了几千年仍在延续。灌溉工程的兴建完毕,灌溉比以前更加方便,因而得以耕种更广阔的耕地。 除了表面原因和技术原因外,还有更深远的制度原因。即财税制度的改变使得井田制不得持续。
井田制是一种公田制度。一块大约一方里的土地,划成井字形般900亩田,中间的100亩为“公田”,由八家共耕;其余800亩“私田”配给八户人耕种,公田的收成归封建主,私田则归农户自享。直到“履亩而税”开始,税收改为视田亩之实际收成所得而抽取固定之比率。
此即《孟子》书中所说之彻法。井田制度完全被破坏。春秋末年,固定比率的税收制度的出现,使得井田制存在的土壤逐步消失。 在这个意义上讲,井田制度是伴随封建制度整个政治制度中的一环,同时也与伴随的财税制度“助”法一致。当“助”法向“彻”法转变时,相应的土地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西方的庄园不同,伴随着相应的政治制度不同。西方的庄园制度,大块的耕地由农民合作公耕,农民附属于土地,所以是农奴,也就是奴隶制。土地拥有者即是贵族。中国的井田制是把土地划分为井字形,农民并不附属于土地;土地所有权虽是贵族的,但农民并非农奴,所以中国和西方的政治制度自然也不同。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奴隶社会,也没有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而是拥有短暂的封建社会。从商鞅废除井田制度之后,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郡县制基础上的中央集权制。
4. 井田制和畦田制的区别?
11、畦田制主要是和兵制结合,给农民种田,但是要服兵役,所以在战国时,全民皆兵;
22、井田将土地以井字分割,中间为国有,外围八块分为私人所有。
3畦田是为了结合兵役,所以“国以内行畦田之制”。而井田是为了推广土地公有化,故“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然而井田制导致农民专制私有土而废共有,导致后来井田制瓦解。
4吕思勉著的《中国通史》上古史第十四章节说到:古代的田制,是国以内行畦田之制,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的。
5. 为什么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总结一句话?
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解决诸侯的财政困难,让他在自己管辖的土地内能有效率的聚集更多金钱。
因为井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劳役地租制,农奴们以在公田劳动的形式向诸侯交纳赋税,而在自己的份地内的劳动果实是不上交的。所以,在公田劳动时一定会偷工减料。为了更有效的收取赋税,承认土地私有制就有了其合理性。
6. 井田和阡陌区别?
区别一、基本释义不同
井田:1.相传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2.泛指田地。
阡陌:田间纵横交错的小路。
区别二、引证出处不同
井田:《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阡陌:《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之陶徵君》中“苗生满阡陌”。
7. 西周实行的制度井田制分封制的实质?
井田制和分封制都是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制统治而实行的,经济上实行井田制,政治上实行分封制.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井田制的实质是:周王土地私有制 分封制的实质是:巩固统治,扩大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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